商標的非功能性原理是指商標因具有特定的技術或者美學功能而不能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商標功能性禁止的理由是:“(1)適應自由競爭的重要原則,在實用特征中只能有一種獨占權的法律淵源——實用專利法;(2)通過確保競爭者能夠復制有效競爭所必需的特征而維持自由和有效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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