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進行很多程序的時候,商標的信息一般是不能有所改變的,而商標續(xù)展的時間是十年一次,但是在這十年中,企業(yè)肯定避免不了要改變名稱或更換地址,那么商標變更進行的次數就多了。但是很多注冊人不知道,因為沒有及時做變更,可能會帶來一系列的影響。
眾所周知商標信息的改變除非是可以允許的改變,要不然在其他情況下都是需要去商標局進行變更。即使不是企業(yè)自主的變更,但是隨著時間的發(fā)展,總會在不同的時間段有這樣的變更,所以有哪些情況是對企業(yè)的商標信息有要求的呢?
現實生活中很多企業(yè)都會涉及到轉讓與變更,但是其實轉讓與變更之間具有很大的差別,企業(yè)不能將其一概而論,當然,這兩種類型也是有聯系的,至少轉讓與變更都需要經過商標局的審核才成立,不過更多的則是不同,比如主體,再比如改變的信息。
以商標為圓心進行組詞可以有很多的短語,每個短語既相似又有所不同,相似的是都是圍繞著商標進行的行動,不同的是兩者的性質本身就會不一樣的。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就是這樣的道理。
商標變更是指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xù)。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xù)。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fā)生轉移。
商標作為企業(yè)的形象之一,被許多消費者所銘記,這自然反映了商標品牌在市場中的價值。企業(yè)獲得有價值商標的唯一有效途徑是通過商標轉讓。只有在企業(yè)擁有了有價值的商標后,才會出現商標屬性問題,那么商標轉讓后,商標能否變更?
在正常使用商標過程中,會遇到公司變更、法人、地址等變更的情況,那么這個時候商標也是同樣需要進行變更的。商標變更說的是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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